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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古攀高

1998-10-28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戈革 我有话说

“好古”的并发症之一就是“攀高”,即《红楼梦》中所说的“攀高枝儿”。然而最卑鄙的“攀高”者却往往并不“好古”,尽管他有时伪装“好古”,以自欺欺人。

有联语曰:“探奇非俗士,好古得良朋。”一般地说,人多有好古之心。得不得良朋且不必管,古文物的收藏和欣赏,往往能给人以一种深沉的乐趣,能变化人的气质,颇有益于人的身心,不能不说是一种“风雅”或“附庸风雅”之事。然而,若尔食古不化,好古成“癖”,乃至成“痞”,成为变态心理(狂疾,maniac),心智上结成日益增大的硬块,那便是一种思想癌症,大有窒息而死的危险了。

某书记载,有人酷爱古董(“骨董”),不断向他的一位表兄求索古物。那表兄被他弄得不胜其烦,有一天就给他送来一副破旧的狗项圈和一条稀脏的短裤,说那是“李斯狗枷”和“相如犊鼻”,一时传为笑谈。(按:秦丞相李斯被杀时曾回忆牵着黄犬出去打猎的乐趣;汉代“著名作家”司马相如还未“先富起来”时曾和他的情人卓文君合开“酒吧间”,他身穿“犊鼻裤”亲自刷盘子洗碗)

这个故事经过“艺术加工”,便成了一个十分逗趣的笑话。说的是某人好古成癖而毫无鉴赏能力,只知道出高价收买古物,不辨真伪。有一天,有人拿来一片破草席,说是孔夫子当年在“杏坛”讲课时所坐之物,此人大喜,赶快买下了。又拿来一根木棍,说是古时“太王”(周文王姬昌的祖父)“去狄”时所持之杖,这更“古老”了,赶快买下。又拿来一只破盆,说是古帝唐尧吃饭时所用,这就越发“古老”了,非买下不可。这样搞下去,此人的家产很快就花光了。最后无以为生,只好上街讨饭。于是他披“杏坛之席”,曳“太王之杖”,持“帝尧之缺”,沿街哀告曰:“各位老爷太太啊,谁有‘九府圜钱’请见赐一枚!”(按:“九府钱”是传说中周朝人使用的钱币。)

此人真可谓“死不改悔”,但他相信那片破席真是孔夫子坐过的。他很愚蠢,但不奸诈。他并不曾自己编一块“塑料席”就诡称“复制(或复原)”了“杏坛之席”而借此招摇撞骗。他花的是自己的钱(且不管那钱是怎么得来),并不曾毫不心疼地挥霍老百姓的血汗。因此他的品德还不算卑劣和下贱,比那些灵机(?)一动就根据荒唐无稽的传说来大建俗不可耐的“旅游景点”的地方官员们和那些不学无术毫无常识就来胡编、胡导、胡演所谓“历史剧”的“著名艺术家”们要略高一筹。“披席人”给人们制造笑料,使人们破颜而笑,增进健康,也算有点“社会效益”,而那些“景点”和“怪剧”则只能愚弄群众,使本来就很无知的观众变得更加愚昧———它们的“社会效益”完全是负值!

“好古”的并发症之一就是“攀高”,即《红楼梦》中所说的“攀高枝儿”。然而最卑鄙的“攀高”者却往往并不“好古”,尽管他有时伪装“好古”,以自欺欺人。

却说唐朝皇帝姓李,因此就追封据说也姓李的“太上老君”(即“易学家”们念念不忘的“老子”)为“玄元皇帝”(这本身就是一大笑话)。有一次在某一“旅游景点”上有人题名留念曰:“大丞相再从侄”某某到此一游。这种“攀高”的贱相被一位姓李的看见了,便在旁边题道“玄元皇帝一百二十世孙”李某某续至。意思是,你的远房叔叔作丞相,那有什么了不起,我的几千年前的祖宗还是皇帝呢!这是对那位八竿子打不着的“高干子弟”的尖锐讽刺!

也是在唐朝,有一位姓“令狐”的人当了宰相(令狐??)。因为令狐是“小姓”,所以他对官员中姓令狐的都给予了照顾。于是有些本来不姓令狐的无耻之徒,也牵强附会地改姓了令狐。因此那时有人作诗讽刺他们说:“自从元老登庸后,天下诸‘狐’俱带‘令’。”(按“令”应读平声,若“灵”。)

宋朝“著名词人”秦少游,曾作过一首《满庭芳》,其起头处的“山抹微云,天粘衰草”八字写得很有情致,一时传诵甚广。有一次,秦少游的女婿和人发生了争执,就大声说道:“我乃‘山抹微云’的女婿!”也被传为笑谈。

另一位宋朝诗人林逋,人称和靖先生。他淡于名利,隐居杭州的孤山,种梅养鹤,终身不娶。自称“以梅为妻,以鹤为子”,是历史上有名的“高士”。但是有一个冒失鬼,自称是林和靖的后代。于是有人作诗讥笑他说:“和靖先生未娶妻,如何后代有孙儿?想君自属闲花草,不是孤山梅树枝。”(按诗中之“儿”多读“倪”。)

旧时有“联宗”之事,都属于“攀高”。两个人同姓,但不属于同一家族,谓之“同姓不同宗”。后来双方协议,就“算作”同一家族,这就叫“联宗”。例如《红楼梦》中的贾雨村,本来和贾宝玉并非一家。但雨村那小子看上人家“白玉为堂金作马”的势派,便和荣、宁二府联了宗。这岂非大大地“攀高”乎?

四川的梓潼县,有文昌帝君庙,相传帝君姓张,乃天上司“文运”的神,有如人间的“组织部长”。旧时流传一篇说教性文章《阴骘文》,据说就是该帝君的“力作”。笔者读小学时,清末状元刘春霖所书《阴骘文》的石印本,便是我们习小楷用的范本。且说明朝末年杀人不眨眼的农民军领袖张献忠路经梓潼,忽发“攀高”之雅兴,要祭祭文昌帝君。他令手下的御用文人作了几次祭文,都不满意,最后只好自己动手。文曰:“你姓张,咱老子也姓张,老子与你联了宗吧,尚飨!”农民英雄虽然伟大,但帝君乃是天神,故英雄的联宗倡议(还不知帝君是否俯允)仍属大大的“攀高”也。

便算不曾联宗,有人也喜欢强攀同姓。民国初年有一戏剧“艺术家”章遏云,那时这种演员不论多么有名和风骚也还是没有社会地位的。另一方面,章行严(士钊)却很有名而有地位,因此有位姓章的先生在文章中提到章行严时称之曰“吾家行严”。于是遭到别人讽刺说,你若提到章遏云一定不会称之为“吾家遏云”吧?有位周某,是北方人,和绍兴周家本无瓜葛,但是他撰文提到鲁迅(周树人),动不动就说“家迅翁”,我想他若提到大汉奸周佛海,也一定不会称之为“家佛海”的。

民国初年,中国很著名的学者是胡适之(即胡适),有位先生偶然提到“我的朋友胡适之”,便大大被人耻笑。我想,说不定那人真和“我们校长”(我在北大时胡为校长)有点相识,然而何必如此张扬乎?

钱钟书先生在《围城》中描述了“三闾大学”的一位教师,名叫陆子潇。其人每天在桌上摆一封中央机关的来信,以装门面,此亦“攀高术”之一种也。

周某所说“家迅翁”笔下的阿Q,也可算咱们“炎黄子孙”的绝妙写照。他和别人吵架时常常吹嘘自己的祖先比别人的祖先更了不起,亦可算“好古”与“攀高”兼而有之了。

当年明太祖朱元璋有一个专司修脚的奴才,每次修脚都把剪下的趾甲收集起来。有一次,这种举动(很可能是故意地)引起了杀人狂朱元璋的注意,板起脸来问他这是干什么。那混蛋回答说,剪下的趾甲是圣上“龙体”的一部分,要拿回家去好生珍藏供奉。朱元璋不信,派人到他家里去查,发现那些臭趾甲果然在他家“佛堂”上供着呐,于是朱元璋就放了(也许还赏赐了)那小子。那小子家里有“佛堂”,至少比我这样的穷教授有更好的居住条件,然而其奴性之贱,亦令人叹为观止!

为人至少要有点起码的常识。设想你把自己的一本什么得意之作送给一位外国学者。不论那本“力作”如何地狗屁不通和滑稽可笑,那外国人一般也会来一封信,感谢你的赠书,并说那破书多么精彩,等等。那是外国人的一种礼貌和客套。你最好不要把那种事记在自己的“家谱”上,动不动就拿出来“痛说革命家史”,更不要把它像朱元璋的臭趾甲那样“供起来”。那样的信老夫也接到过不少,但却从来不肯夸示于人。

至于“易经”,世有“好古”之士,本不妨关起门来研究之,膜拜之,只要并不满世界混淆视听以骗取一点点虚名蝇利,那也还不失为一位神经兮兮的正人。然而那和“玻尔”有何关系?请听着,那种没读过几篇玻尔就乱发梦呓,胡扯什么“玻尔与易经”的作法,实在是一种无理、无礼、无知、无聊、无耻的江湖胡闹,是北京俗语所说的一种“霸王硬上弓”。奉劝天下之以“治学”自居者,最好多少自尊自重一点(但用不着动辄自封“学者”),千万别太丢中国人之脸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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